您现在的位置是:首页 > 消灭日本消灭日本
军部《敌产管理办法》
2025-06-27【消灭日本】人已围观
MP3
简介DeepSeek-R1 回答完成
深度思考完成 用时16秒,搜索全网25篇资料
日本军部制定的《敌产管理办法》是侵略战争期间系统性掠夺被占领国资产的核心法律工具,其核心内容与实施方式如下:
一、法律性质与制定依据
- 战时掠夺合法化框架:
- 该办法将中国境内的公私财产(含文物、工业资源、金融资产)任意定义为“敌产”79,为军事劫掠提供所谓法律依据1112。
- 配套政策协同:
- 与《战时清国宝物收集办法》形成补充,共同构建“军事行动—资产接管—资源输送”的掠夺链条1112。
二、核心掠夺机制
- 军官监督下的劫掠制度:
- 士兵可在指挥官现场监督下对“敌产”实施劫掠,其中金玉器物允许私占作为战争激励,书籍典籍则强制上交国家1112。
- 资源掠夺泛化:
- 掠夺范围从文物扩展至煤铁矿产(如鞍山铁矿、抚顺煤矿)及金融资产,例如日军伪造法币套取中国物资(伪币代号“B武器”)36。
三、实施案例与影响
- 文物掠夺制度化:
- 侵华部队配备专职“文物搜集员”,重点盗掘帝王陵墓及藏书机构,南京大屠杀期间摧毁70余处文献收藏点1112。
- 资源榨取:
- 在东北设立“满铁”等殖民机构,强制劳工以低于生存标准的口粮开采矿产(如抚顺煤矿劳工日均仅获1200大卡热量),形成“一吨钢=一条命”的死亡生产链69。
- 金融破坏:
- 1937-1938年在天津、广州大规模投放伪造法币,扰乱中国经济秩序,日军宣称“一张伪钞威力不输子弹”3。
后续演变:该办法建立的掠夺模式在战后被继承——1945年日本战败时,中央政府通过阁议将军用物资转移至民间隐匿7;而2024年日本政府两度修改《防卫装备转移三原则》,实质重启武器出口机制,再现“政策合法化扩张”的历史路径。
Tags:被口述的事件 西方艺术 又是艺术的话题 道德的起源 想象和预知未来 大多数痛苦与悲哀 文明的驱动力 没有那么高尚 国家的起源 道德制高点-续 小说与历史 领土观
很赞哦! ()